【发布单位】 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6-08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lnjzfda.gov.cn/list/show.aspx?id=5895&typeid=152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直属单位:
按照辽食药监办保[2016]163号文件要求,根据局党组指示,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了《锦州市保健食品经营环节集中整治(“双月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工作落实,提出三点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把保健食品经营环节集中整治提上工作日程,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2、细化方案,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3、加强督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资料。
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