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规〔2017〕26号
【发布日期】 2017-07-1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ljfda.gov.cn/sp/11904.jhtml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推动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规范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省局制定了《乳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规范(试行)》,现予印发。
各地要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制品生产企业结合实际,真实、及时、准确、有效记录生产经营过程的信息,建立和完善乳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乳制品生产全过程信息可记录、可追溯、可管控、可召回、可查询。
联系人:王其良,电话:0451-88313136。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