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4日
附件: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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