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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塑料袋要收费 执行起来有点难

2008/4/8 11:34:5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网

    昨日,商务部草拟的关于《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称,商品零售场所从6月1日起应当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建议出台最低指导价

  据悉,在征求意见稿出台前,商务部、北京市商务局、行业协会就此分别约见了沃尔玛、家乐福、易初莲花、超市发等在京大型连锁超市相关负责人进行研讨。

  一位参加过三次会议的人士透露,与会超市代表最大的“困惑”在于不知道有偿提供该收多少钱。京客隆、超市发、易初莲花等公司代表表示希望政府能指定 “最低指导价”,避免在6月1日后因塑料购物袋价格差距展开新一轮竞争。

  易初莲花北京地区相关负责人则认为,在市场经济情况下监管部门很难对一件商品做出最低定价。不过,他指出目前大型超市使用的可降解的塑料袋成本在2角左右,正常情况下有偿收费不可能低于2角,但也不会超过5角。

  “连卷袋”留隐患

  商品零售场所内并不是所有的塑料购物袋都要有偿提供,在征求意见稿中显示 “商品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和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包装袋,不属于本办法所指的塑料购物袋范围。”这样一来,平日里用于装水果、蔬菜等散装食品的“连卷袋”仍然可以无偿提供。

  对此,家乐福、易初莲花等大型超市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略显担忧,“如果一些消费者撕下更多的连卷袋代替原本的购物袋,可能有悖 ‘降塑’、‘减塑’的初衷。”,同时,由于“连卷袋”成本颇高,如果按管理办法实施将给超市经营带来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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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规定,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均不得提供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物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但不包括商品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

  《办法》强调,虽然商家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若商家有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以上三种行为,将面临最高近1万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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