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临近保质期食品促销应明示

2012/7/23 8:32:42 来源:南方网

    近日,广州市工商局在广州市红盾信息网上公布《广州市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集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食品经营者经营冷藏即食食品的所有销售橱柜均须配有温度指示装置,向消费者明示限定温度范围及实际温度;经营者现场制售的非即食食品,以及食品超市经营冷菜、冷荤、熟食、卤味等即食食品,保质期在24小时以内(不含24小时)的,生产日期应当精确到时或分等。

    征求意见稿还提及,工商局鼓励食品经营者采取折价、特价、买一送一等促销方式加快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以减少资源浪费。但要求经营者在组织相关促销活动时,应当在价格标签上明示所销售食品为临近保质期食品。

    据知在办法实施后,将由工商、质监、城管及环保等多个部门共同实施对保质期食品的监管。食品经营者不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方式销售和贮存食品、生鲜牲畜产品、自行拆散零售应当密封保存的预包装食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