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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区食药监局监管集体用餐单位 杜绝“无证”米粉

2016/5/12 9:05:48 来源:海口网

海口网5月12日消息(记者邓钰)海南粉、抱罗粉、河粉等鲜湿米粉一直是海口市民喜爱的传统小吃,其食品安全颇受关注。5月11日,海口网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获悉,该局自本月起加强对辖区内用餐单位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旅游接待单位鲜湿米粉采购工作的监管。

由于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旅游餐饮接待单位等集体用餐单位同时用餐人数多,一旦食品原料有问题,就会发生群体性的食源性疾病。该局要求辖区内集体用餐单位必须采购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鲜湿米粉。同时,此类单位必须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米粉的种类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若集体用餐单位若使用或经营没有相关证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鲜湿米粉,以及不按规定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一经发现,该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经过近期的检查整治,目前龙华区多数餐饮单位在采购鲜湿米粉时,均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购正规厂家的产品。龙华区食药监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集体用餐单位鲜湿米粉采购工作的监管,市民如发现相关线索,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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