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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局发布元旦春节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17/12/30 12:46:49 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元旦、春节临近,各类节日聚会随之增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让广大消费者过好健康、祥和、欢乐、平安的双节,特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食品采购要细心。在采购食品和原料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二、家庭聚餐要当心。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凉菜冷食、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要正确烹调,确保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C以上;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扎摆放,防止交叉污染;要注意就餐时间,尽量在2小时内食用完,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剩余蔬菜不要隔夜使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三、外出就餐要留心。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注重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如果要举办婚宴、生日宴等筵席,要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饭店。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

  四、网络订餐要小心。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在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预祝广大消费者节日愉快!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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