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52-85
Method for analysis of hygienic standard of fermented bean products
本标准适用于大豆或其他杂豆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腐乳、豆豉等制品中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
1 感官检查
应具有发酵豆制品的特有色、香、味、无异味、异嗅、无杂质。
2 理化检验
2.1 砷 按GB 5009.11-85《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操作。
2.2 铅 按GB 5009.12-85《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操作。
2.3 防腐剂 按GB 5009.29-85《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方法》操作。
2.4 黄曲霉毒素B1 按GB 5009.22-85《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操作。
2.5 水分 按GB 5009.3-85《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直接干燥法操作。
2.6 总酸 按GB 5009.51-85《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2.6操作。
2.7 蛋白质 按GB 5009.5-85《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操作。
2.8 氨基氮
2.8.1 原理、试剂、仪器
同GB 5009.39-85《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2.2.1~2.2.3。
2.8.2 操作方法 按2.6总酸测定制备样品溶液, 吸取10.0-20.0ml样品溶液, 按GB 5009.39-85 2.2.4 自"置于200ml烧杯中"起依法操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食品卫生标准分委员会提出,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5-05-16发布 1985-12-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