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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葡萄酒标准的探讨

2005/1/1 1:01:00 来源:网友
1994年由原轻工业部批准实施的推荐性行业标准QB/T 198294《山葡萄酒》,对山葡萄酒的生产技术的研究改进、山葡萄酒产品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笔者通过十年来对山葡萄酒的研究与生产实践,提出如下建议,提请专家与同行商酌。

增加分类中的白色山葡萄酒:QB/T 198294中适用的原料为广义的山葡萄,白色毛葡萄归属于该范围,利用白色毛葡萄酿制的白葡萄酒应以此标准为依据。同时,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品种多样化的发展,其它种的白色类型也会出现。

山葡萄汽酒的酒精度:QB/T1982《山葡萄酒》中对山葡萄汽酒规定≤7.0%,无下限规定。笔者认为酒精度应不低于3.0%,确定为3.0—7.0%为好。

山葡萄汽酒的滴定酸:QB/T1982《山葡萄酒》中对加气山葡萄酒规定为2.0—4.0 g/L,这种指标不符合以山葡萄为原料的产品的特点。山葡萄果实的含酸量都很高约20—25 g/L,原酒在当年发酵结束后经自然降酸,酸度为10-15g/L左右,结合人工降酸和原汁含量50—80%,其产品的酸度不会很低。因此,将滴定酸(以酒石酸计)定为3.0—7.5 g/L较妥。

二氧化碳:QB/T1982《山葡萄酒》中对加气山葡萄酒规定二氧化碳不低于0.30MPa,与GB/T 15037中的要求一致。GB/T 17204-1998《饮料酒分类》中就二氧化碳的含量等效采用国际葡萄与葡萄酒局(O.I.V)《国际葡萄酒实用工艺法规》(1996年版)中有关分类定义部分,低起泡葡萄酒(葡萄汽酒)的二氧化碳压力为0.05—0.25 MPa,高起泡葡萄酒的的二氧化碳压力不低于0.35 MPa。笔者认为对二氧化碳应等效采用O.I.V的规定:低起泡山葡萄酒(山葡萄汽酒)的二氧化碳压力为0.05—0.25 MPa;起泡山葡萄酒的的二氧化碳压力不低于0.35 MPa。同时,分类中增加起泡山葡萄酒。

外源物质:针对山葡萄酒的原料(酸高、色深)特点,为确保产品质量,对外源物质(有机酸、甘油、合成色素等)进行控制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有机酸(柠檬酸、苹果酸、酒石酸)外加的控制,有利于充分地掌握原汁含量,体现“干浸出物”的含义,确保产品内容物的真实性。应在理化要求中对外源物质提出要求,同时试验方法中提出相应的检验方法,对外源物质的检验应由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至少每年在市场上抽检一次。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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