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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 食用红花籽油NY/T 430-2000

2009/4/24 16:51:00 来源:网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红花好油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 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获得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食用红花籽油(高级烹调油)。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l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3-1985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1996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1996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2-1996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7-l996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方法

  6B/T 5009.37-199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525-1985 植物油脂检验 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6-1985 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

  GB/T 5527-l985 植物油脂检验 折光指数测定法

  GB/T 5528-l995 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法

  GB/T 5529-1985 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

  GB/T 5530-1998 动植物油脂 酸价和酸度的测定

  GB/T 5532-1955 植物油碘价测定

  GB/T 5533-1985 植物油脂检验 含皂量测定法

  GB/T 5534-1998 动植物油脂皂化值的测定

  GB/T 5351.1-1998 动植物油脂 不皂化物测定 第1部分:乙醚提取法(第一方法)

  GB/T 5535.2-1998 动植物油脂 不皂化物测定 第2部分:已烷提取快速法

  GB/T 5538-1995 油脂过氧化值测定

  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10111-1988 利用随机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B 7653-1997 大豆色拉油(己调整为行业标准)

  NY/T 391 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 2000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绿色食品 green food

  见NY/T 391-2000中3.1。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见NY/T 391-2000中3. 3。

  3.3 红花籽油(又名红花油) safflower seed oil

  从红花籽中提炼制得的油。

  4 要求

  4.1 原料产地应符合NY/T 391之规定。

  4.2 特征要求

  特征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特征要求

  项 目 指 标

  折光指数(n20℃) 1.476-1.480

  相对密度(20℃/4℃) 0.922-0.930

  碘价(1g/100g) 135-150

  皂化值(KOH mg/g 油) 186-198

  4.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透明度 清晰、透明

  气味、滋味 无味、口感好

  4.4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理化要求

  项 目 指 标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 ≤ Y35 R4

  不皂化物,g/kg ≤15

  酸价.KOH mg/g ≤1.0

  过氧化值,% ≤0.15

  羰基价m mol/kg ≤20

  烟点,℃ ≥210

  净含量,ML 按包装标示规定,负偏差符合国家包装商品计量规定

  4.5 卫生要求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4 卫生要求

  项 目 指 标

  不溶性杂质,%(m/m) ≤8.5

  水分及挥发物,%(m/m) ≤0.1

  含皂量,%(m/m) ≤0.005

  黄曲霉霉素B1μg/kg ≤5

  苯并(a)芘,μg/kg ≤5

  乐果, mg/kg 不得检出

  敌敌畏,mg/kg 不得检出

  杀螟硫磷, mg/kg 不得检出

  倍硫磷, mg/kg ≤0.01

  砷(以As计),mg/kg ≤0.08

  汞(以Hg计)mg/kg ≤0.05

  浸出油溶剂残留量,mg/kg ≤5

  注:其他农药的限量指标应符合NY/T393规定。

  4.6 营养要求

  营养要求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营养要求

  项 目 指 标

  亚油酸,% ≥75

  不饱和脂肪酸,% ≥88

  5 试验方法

  5.1 溶剂残留量的测定按GB/T 5009.3执行。

  5.2 砷的测定按GB/T 5009.11执行。

  5.3 汞的测定按GB/T 5009.17执行。

  5.4 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按GB/T 5009.20执行。

  5.5 黄曲毒素B1的测定按GB/T 5009.22执行.

  5.6 苯并(a)芘的测定按GB/T 5009.27执行。

  5.7 羟基价的测定按GB/T 5009.37执行。

  5.8 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的鉴定按GB/T 5525执行。

  5.9 密度的测定按GB/T 5526执行。

  5.10 折光的测定按GB/T 5527执行。

  5.11 水分及辉发物含量的测定按GB/T 5528执行。

  5.12 杂质的测定按GB/T 5529执行。

  5.13 酸价的测定按GB/T 5530执行。

  5.14 碘价的测定按GB/T 5532执行。

  5.15 含皂量的测定按G8/T 5533执行。

  5.16 皂化值的测定按GB/T 5534执行。

  5.17 不皂化物的测定按GB/T 5535.1、GB/T 5535.2执行。

  5.18 过氧化值的测定按GE/T 5538执行。

  5.19 烟点的测定按GB 7653-1987中附录A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不合格分类如下

  样品中的特征、感官、理化要求中各项目若不符合指标要求应记作不合格。

  A类不合格:折光指数、比重、碘价、皂化价、透明度、气味、滋味、酸价、碳基价、黄曲霉素B1、苯并(a)芘、乐果、敌敌畏、杀螟硫磷、倍硫磺、砷、汞、浸出油溶剂残留量。

  B类不合格:水分及挥发物、不容性杂质、色泽、烟点、不皂化物、含皂量、亚油酸、不饱和脂肪酸、过氧化值。

  6.2 交收检验

  6.2.1 批次

  同一生产期内生产的产品,经包装后出厂,为同一批产品。每批产品出厂前进行例行检验,出厂时应附有生产厂技术质检部门签署的质量合格证。

  6.3 抽样

  按GB/T l0111随机抽样标准执行,抽检样品的数量应符合表6规定。

  表6 抽样数量

  批量,件数 抽取件数 每件采样量,kg

  ≤500 ≥10 ≥0.5

  > 500 ≥15 ≥0.5

  6.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按规定要求,定期或在特殊情况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的一种例行检验。

  型式检验需每个生产季节进行一次。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亦应进行。

  a)更改原料;

  b)更改关键工艺;

  c)更改关键设备;

  d)绿色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

  6.5判定规则

  受检样品中有一项A类不合格时,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受检产品中允许有一项B类不合格,当超过一项时,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受检样品检验不合格时,应按6.3规定重抽样,进行复检,以复核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

  7 标志、标签、包装、贮存、运输

  7.1 标志

  7.1.1 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食用红花籽油均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具体标注按有关规定执行。

  7.1.2 标签标志

  绿色食品食用红花籽油标签按GB 7718规定执行。

  7.2 包装、贮存、运输、图示标志包装、贮运、图示标志按GE l9l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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