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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销售策略及其有效性实施探讨(2)

2012/2/15 13:48:00 来源:网友

(5)依据捆绑产品对等程度不同,分为对等捆绑、主辅捆绑和附赠捆绑。对等捆绑是指两个及以上捆绑在一起的产品是对等关系,即彼此互相依赖和互相促销,如情侣衫或多件套床上用品;主辅捆绑又称搭配销售,是指两个及以上捆绑在一起的产品是主辅关系,即附属产品依赖主导产品销售,如空调与电风扇捆绑;附赠捆绑又称赠品促销,是指企业为促进某一产品(可称为基础产品)销售而向购买者提供一定的赠品——赠品不需要消费者支付费用,但消费者也无权选择其他赠品或要求厂商在不提供赠品的情况下予以折扣,如蛋糕与蜡烛、纸盘捆绑。

(6)依据捆绑产品是否独立存在,分为强行捆绑和自愿捆绑。强行捆绑是指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或其他优势强行销售捆绑产品而不单独销售其中任一产品或主要产品,即消费者要想购买到某一产品必须同时购买整体捆绑产品,如一些燃气公司与特定燃气具生产企业“联姻”,消费者要想开通管道燃气,必须购买特定品牌或燃气公司经销的燃气具;自愿捆绑是指企业除整体销售捆绑产品外还单独销售其中任一产品,即消费者可在市场上单独购买到整体捆绑产品中所包括的各个具体产品,如微软公司除将Word、Excel、Access、Outlook、Power Point等应用软件捆绑在Microsoft office中销售外,还单独销售每一具体软件。

二、捆绑销售利弊分析

捆绑销售是一柄双刃剑,它既能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利益,也有可能给企业和消费者造成损失。

(一)捆绑销售之利益。

1、针对企业的利益。恰当的捆绑销售能够为企业带来如下利益:(1)扩大产品销售量和推动新产品销售。捆绑产品价格通常要低于单独销售个别产品价格之和,这在产品品质、功能等没有明显差别的情况下,就会吸引消费者购买捆绑产品,对于相关产品捆绑来说更是如此;其次,对于主辅捆绑和附赠捆绑来说,可以利用主导产品或基础产品带动附属产品或附赠品销售,推动新产品打开市场。(2)排挤和打压竞争对手。除了价格吸引之外,捆绑产品通常还能够给消费者带来独特利益,如产品之间更协调(如特定花色或式样的床单、被罩、枕套)、更兼容(如特定电脑、打印机、刻录机)或具有互补性(如洗发水和护发素),从而吸引消费者和排挤竞争者。(3)降低销售费用和增加收益。捆绑销售可以使不同企业或产品共享分销渠道、广告宣传和销售队伍等,从而降低企业销售费用;其次,对于配套性、兼容性和互补性捆绑来说,企业还可适当制定相对较高的价格,从而获取更多利润。

2、针对消费者的利益。恰当的捆绑销售能够为消费者带来如下利益:(1)节省经济成本。如上所述,捆绑产品价格通常要低于单独销售个别产品价格之和,即消费者购买捆绑产品通常比分别单独购买个别产品在经济上要节约。(2)节省搜寻成本。购买捆绑产品尤其是购买相关性或互补性捆绑产品,可以大大降低消费者的搜寻成本——包括时间成本、体力成本和精神成本,因为消费者通过一次交易就可以完成对多个所需产品的搜寻和购买。(3)获得更大价值。如上所述,将配套性、兼容性或互补性产品捆绑在一起出售,能够给消费者带来独特利益或价值,如产品使用效果更好、使用时间更长、耗能更低等。

(二)捆绑销售之弊端。

1、针对企业的弊端。不当的捆绑销售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如下弊端:(1)限制销售量。捆绑销售尤其是将无关产品捆绑在一起销售,很可能会因为其中个别产品不能够满足消费者需要而导致消费者放弃购买整体捆绑产品的情况,致使企业销量不增反降。(2)增加维修成本。捆绑对象选择不当,如将低质量产品与高质量产品捆绑在一起销售,企业就要承担低质量产品的维修或维护任务,从而增大费用开支。(3)损害企业或品牌形象。强行捆绑、捆绑产品质量低劣、利用优势地位高价销售捆绑产品等,都有可能损害企业或品牌形象。

2、针对消费者的弊端。不当的捆绑销售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如下弊端:(1)增加开支。有些产品消费者可能并没有十分强烈的购买意愿,但企业将其与消费者购买意愿强烈的产品捆绑在一起销售并提供价格激励,无疑是集中和强化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这会诱使消费者购买原来并不打算购买的产品,从而增加消费者的开支和负担。(2)降低效用。依据消费者自由原则,消费者有权依据效用最大化原则选择所需产品,但捆绑销售尤其是强行捆绑会造成消费者为购买某一产品而不得不购买捆绑组件中的其他产品的情况,这无疑降低了消费者效用。(3)造成浪费。有些捆绑产品可能并非消费者所喜爱或需要的,消费者购买后很可能会搁置不用或再选购更满意产品,由此造成巨大浪费。

三、捆绑销售有效性实施条件

捆绑销售策略的有效性决定于捆绑产品能为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从而消费者认同和愿意购买捆绑产品。基于此,捆绑销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针对相关产品或配套产品进行捆绑。如上所述,消费者购买捆绑产品的动因之一,就是为了降低满足某一消费需要而分别购买各种产品所花费的时间、体力和精神成本。因此,企业应尽可能实行相关产品或配套产品捆绑,即将能够满足消费者同类需要或者在使用上具有配套性、兼容性、互补性的产品捆绑在一起,由此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和降低消费者的非经济成本,进而吸引消费者购买。如果企业将无关产品(如牙膏与电话机)或非配套产品(如接口不统一的灯具与灯泡)捆绑在一起销售,不仅不能满足消费者需要,而且还无端增加消费者开支,从而对消费者就缺乏吸引力;其次,将完全无关甚至互相排斥的产品(如保健品与卷烟)捆绑在一起销售,甚至会对消费者造成心理伤害,从而招致消费者抵制。

2、针对同一目标顾客或家庭进行捆绑。消费者由于受年龄、性别、职业、收入、文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其购买行为和对象存在很大差别。基于此,捆绑产品必须针对同一目标顾客进行捆绑,由此才能吸引消费者购买。如果捆绑在一起的各个独立产品目标顾客差别较大,一是会造成捆绑产品定位和形象模糊,进而失去顾客;二是有些消费者购买捆绑产品后可能会将那些与自身形象不相符的产品弃之不用,从而造成浪费和最终失去顾客。

当然,有很多消费者购买产品是为了满足家庭及其各成员消费需要的,基于此,企业可将两种及以上的家庭用品(如抽油烟机与煤气灶)或适应家庭不同成员需要的同类产品(如汗衫与手表)或不同类产品(如成人手表与儿童玩具)捆绑在一起销售,由此就能够较好地满足家庭或各个成员的消费需要,从而促进消费者购买。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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