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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拒绝兑奖 违规收购还是规则存漏洞(2)

2012/9/19 17:24:00 来源:网友

  但是,记者查看了可口可乐2012“揭盖赢奖”促销活动在当地报纸上的公示,并没有所谓非正常消费者不能兑奖的说明,只是明确: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7月15日,购买带有“揭盖赢奖”促销标志瓶盖的产品,有机会赢取“赠饮奖”。奖项设置及兑奖方式:如瓶盖内印有“送一罐可口可乐330毫升汽水”的字样,即可获赠可口可乐330毫升汽水一罐,中奖者需携带中奖瓶盖前往指定兑奖点兑奖。

  可口可乐(广西)饮料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覃治认为,兑奖是基于购买可口可乐公司产品而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是合同关系。贺凤伏不是购买公司产品的消费者,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不具有兑奖的权利。假设可口可乐公司不知道瓶盖来源,就会把贺凤伏当做普通消费者看待。但他明确告知了自己的身份和瓶盖的来源,且是以盈利为目的,这是不符合促销活动规定的。

  -争议

  违规收购还是规则存漏洞

  记者了解到,除可口可乐有奖瓶盖外,其他一些品牌的促销有奖瓶盖也是贺凤伏收购的对象。眼看10万个瓶盖就要“打水漂”,贺凤伏很不理解,“我觉得作为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可口可乐诚信度很高,为什么往年可以兑换,今年却不能?我们没偷没抢,为什么是违规收购?”

  可口可乐(广西)饮料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往年是否给予贺凤伏批量兑换瓶盖,公司方面没有查到相关记录。覃治认为,贺凤伏以前有可能隐藏了转卖瓶盖牟利的事实,往年如果兑换成功,并不能视为公司对他这种收购行为的认可,“只能说他成功地钻了规则上的漏洞。”

  -专家说法

  完全应该给予兑奖

  为贺凤伏提供法律咨询的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开林表示,直接购买饮料的是直接消费者,但一部分人喝完饮料就将瓶子丢弃,丢弃行为在民法里面属于抛弃,捡到这个瓶子,就是先占,对于先占所得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不管是直接购买的消费者,还是先占所得的消费者,都应该是消费者群体里的消费者,“所以贺先生现在完全是可以得到兑奖的。”

  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叶桂明认为,只要促销活动的公示中有“需携带中奖瓶盖兑奖”的规则,那么在指定时间内,可乐公司就应给予兑奖。“如果规则里一开始就注明‘要自己消费,不能收购人家消费的瓶盖’,收购就不正当。”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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