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 1061-2010 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规范 Standard on the chain operation network of agricultural means of production
2010-05-18发布 2010-06-01实施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
5 总部
6 配送中心
7 门店
参考文献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农业生产资料局共同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黎少华、杨谦、李爱莲、温琦、龙文、赵维全、葛书院、郭伊萍。
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及其构成部分的条件、职能和经营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企业的网络建设、运营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
GB/T 18354 物流术语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SB/T 10465 连锁经营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354、SB/T 1046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业生产资料 agricultural means of production
农业生产所需投入的物质资料,以下简称为农资。
注:农资通常包括肥料(化肥、有机肥)、农药、农膜、种子、饲料、兽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大类。
3.2 农资连锁经营 chain operation of agricultural means of production
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统一商号,统一形象,采取统一采购或特许经营等方式,把若干个经营农资、提供服务的门店联结起来实现规模效益的现代经营组织形式。
3.3 农资连锁经营网络 chain operation network of agricultural means of production
以经营农资的企业为依托,通过连锁经营方式,以企业总部、配送中心和门店为主体构建起来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资源共享、规范有序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
3.4 总部 headquarters
在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中行使规划、建设、运营、监控等职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
3.5 配送中心 distribution center
承担农资商品的采集、储存、分拣、送达、信息化管理及门店管理等职能的物流场所或组织。
3.6门店 outlet
网点 commercial net
承担日常销售业务与服务的场所或组织。
3.7 直营店 company-owned store
连锁企业全资或控股设立,并在总部统一管理下经营农资商品的门店。
3.8 加盟店 franchised store
与连锁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并在总部统一业务管理模式下经营农资商品的门店。
3.9 配送率 delivery rate
配送中心对门店的农资商品配送额占该门店进货总额的比率。
3.10 网点覆盖率 outlet coverage
企业网点覆盖所在区域的比率,一般以乡镇网点覆盖率进行计算。
3.11 机械装卸作业率 operation rate of mechanical handling
机械装卸货物的作业量与装卸货物作业总量的比率。
注:装卸货物作业量以重量单位或件数计算。
4 农资连锁经营网络
4.1应具有并使用统一的企业品牌,规范使用企业标识。
4.2应具有与网络运营相匹配的人员、资金、农资商品、设施设备、技术、管理模式等资源。
4.3应具有与农资商品流通特点和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4.4应具有统一的网点管理标准和网络管理要求。
4.5应具有适用的管理信息系统。
4.6应设有相应的农化服务组织并配备专兼职农业技术人员。
4.7网点总数不低于50个或乡镇网点覆盖率不低于80%。
5 总部
5.1战略规划
应制定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发展目标、经营方针、营销战略。
5.2品牌管理
应建立与维护农资连锁企业品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5.3人力资源管理
应制定并实施统一的任用、培训、考核等要求,确保人员的能力和资格符合岗位要求,规范员工行为。
5.4财务管理
应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配送中心及门店实施规范的财务结算、核算和监控等。
5.5业务运营管理
应符合以下要求:
a)制定与实施营销策略;
b)组织与控制农资商品的采购、配送、销售和服务活动;
c)按统一标准建设与维护配送中心和门店;
d)督导检查网络运营;
e)对门店进行业务指导,开展相关培训,提高门店的销售能力。
5.6质量管理
应符合以下要求:
a)执行供应商准入、农资商品可追溯及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资商品的质量;
b)实现对农资商品经营过程的控制,维护消费者权益。
5.7信息化管理
应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和传递及时、有效。
5.8公共关系管理
应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协会、媒体、社区、供应商、经销商及消费者的关系,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
5.9制度建立与实施
应制定、实施与完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规划、建设、运营与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制度的管理流程。
6 配送中心
6.1选址
应符合以下要求:
a)当地商业网点规划;
b)地处交通枢纽,农资需求相对集中;
c)适应网点布局和配送半径的要求。
6.2规模和数量
应与门店数量、销售量、库存周转次数和管理能力等相匹配,拥有可储备10%以上年农资商品经营总量的自有库容。
6.3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