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知识资料 > 质量管理 > 质量管理相关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国艾办:关于开展2013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3/11/29 16:37:00 来源:网友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部委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2013年12月1日是第26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我办决定在12月1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仍为“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为Getting to Zero),副标题为“共抗艾滋,共担责任,共享未来”。旨在号召全社会积极投身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共同承担防治责任和义务,群策群力,各展所长,遏制艾滋病的流行。

二、活动内容

(一)向地方政府领导同志汇报当地的艾滋病疫情、防治工作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争取领导同志重视和支持。动员地方政府领导同志和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一线,走群众路线,开展调查研究,走访慰问防治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了解、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及网络微博、微信及手机短信、车载电视、户外电子屏幕等新型媒体,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在线访谈、专家讲座、广场宣传等形式,继续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措施,宣传艾滋病流行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损害,给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不幸,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三)广泛组织动员青年学生志愿者,在校园内外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活动,宣传艾滋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的危害、传播途径及预防控制知识,提高防治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保护自己,远离艾滋。动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高危行为人群的健康教育和综合干预,鼓励其主动接受检测。

(四)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治艾滋病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为艾滋病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加强隐私保护,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行为方式。

三、相关要求

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下发宣传活动通知和材料,组织好相关活动。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其他部门、系统、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一个宣传活动的高潮。我办组织制作了艾滋病日主题海报等宣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模版),近期将由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下发,各地可根据材料模版制作本地的宣传材料。

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宣传活动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并于2013年12月25日前报送我办,我办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

联 系 人:国艾办政策协调部 周郁、陈清峰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 易乐来

联系电话:010-83164579,68792639

传  真:010-83164579


责任编辑:Techoo-6
 推荐阅读

电脑版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1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