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诮当穿着适合其所从事生产操作的干净服装,必要时应当更换。其它保护性用品如头、脸、手和臂等遮护用品必要时也应当佩带,以免原料药和中间体受到污染。
2. 员工应当避免与中间体或原料药的直接接触。 3.吸烟、吃、喝、咀嚼及存放食品公限于与生产区隔开的指定区域。
4.患传染性疾病或身体表面有开放性创伤的员工不应当从事危及原料药质量的生产活动。在任何时候(经医学检验或监控检查)任何患有危及原料药质量的疾病或创伤的人员都不应当参与作为,直到健康状况已恢复,或者有资格的医学人员确认该员工不会危及到原料药的安全性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