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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10/11 15:54:00 来源:网友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277号)、《中共昆山市委、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发〔2010〕1号)和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县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调整的通知》(苏编发〔2010〕14号),设立昆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卫生局合署办公,正科级建制。 

昆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身为成立于2001年11月的苏州市昆山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6月,更名为苏州市昆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卫生局合署办公,其党务、财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办公室等职责由市卫生局相应科室承担,因此不再单独设置。根据市食药监管局主要职责及工作需要,设置餐饮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综合监管科、药品稽查科等4个内设机构。下设1个直属事业单位:昆山市药品监督检验所。 

昆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公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的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发布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有关化妆品卫生许可规范、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机构制剂生产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标准,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以及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配合实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八)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并提请查处。

(九)接受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进行初审。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有关的法规培训。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昆山市药品监督检验所主要职责:

(一)负责开展药品质量监测、检测,并做好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

(二)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机构制剂生产的质量管理规范;

(三)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抽样工作,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的监测,并发布相关安全信息;

(五)负责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信息,对虚假信息提请查处;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相关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

(七)做好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服务工作。

地址:昆山市虹桥路101号 电话:0512-57505881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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