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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头食品制造业接受卫生安全管理验证

2014/12/12 15:47:00 来源:网友

2014年,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105470号公告,订定“应接受卫生安全管理验证之食品业者及其验证内容与项目”。公告事项如下:

一、应接受卫生安全管理验证的食品业者业别、验证内容及项目如下:


(一)验证业别:办理工厂登记的罐头食品制造业。

(二)验证内容: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

(三)验证项目:罐头食品类。

二、本公告事项自2015年1月1日施行。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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