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知识资料 > 实用资料 > 组织机构 > 监管机构 > 正文

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3/13 15:06:00 来源:网友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13〕151

号),重新组建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实施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食用饮品,下同)安全、药品(含西药、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承担执业药师注册初审和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核发、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许可、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经营资格许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四)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源街南一巷(丰园食品有限公司西院)   邮编:034000


责任编辑:Techoo-6
 推荐阅读

电脑版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1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