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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2015/4/13 15:56:00 来源:网友

根据《证券法》,隶属于国务院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在监管中履行下述职责: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商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使审批或者核准权;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以及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资产评估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相关知识:

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和市场准入

(一)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二)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

为了加强市场准人的管理,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管理,我国《证券法》还授予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权和现场检查权。


同时,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可暂停或者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的许可。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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