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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GMP第一百七十五条批生产记录的内容

2015/5/1 8:34:00 来源:网友

2010版GMP第一百七十五条 批生产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产品名称、规格、批号;

(二)生产以及中间工序开始、结束的日期和时间;

(三)每一生产工序的负责人签名;

(四)生产步骤操作人员的签名;必要时,还应当有操作(如称量)复核人员的签名;  

(五)每一原辅料的批号以及实际称量的数量(包括投入的回收或返工处理产品的批号及数量);  

(六)相关生产操作或活动、工艺参数及控制范围,以及所用主要生产设备的编号;  

(七)中间控制结果的记录以及操作人员的签名;  

(八)不同生产工序所得产量及必要时的物料平衡计算;  

(九)对特殊问题或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的偏差情况的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经签字批准。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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