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施QS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
第一批:5类
1、大米 2、小麦粉 3、酱油 4、醋 5、食用植物油
第二批:10类
1、肉制品:申证单元为4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2、乳制品: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包括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包括炼乳、奶油、硬质干酪)。
3、饮料:申证单元6个,即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4、味精:包括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强力味精和特鲜味精)。
5、方便面
6、饼干
7、罐头食品:申证单元为3个: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8、冷冻饮品:申证单元为1个
9、速冻面米食品
10、膨化食品
第三批
1、糖果制品 2、茶叶 3、葡萄酒 4、果酒 5、啤酒 6、黄酒 7、酱腌菜 8、蜜饯
9、炒货食品 10、蛋制品 11、可可制品 12、水产加工品
13、淀粉及淀粉制品
国家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目录
一、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老五类”食品包括:
1、小麦粉,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
2、大米,包括所有以稻谷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大米。
3、食用植物油,包括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和红花籽等植物油料制取的毛油为原料,经过加工制作的半精炼食用植物油(一级油、二级油)和全精炼食用植物油(调和油、高级烹调油、色拉油)。不包括芝麻油(香油)。
4、酱油,包括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
5、食醋,包括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不包括保健食醋。
二、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新十类”食品包括:
1.肉制品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肉制品包括4个发证单元:腌腊肉制品(咸肉类、腊肉类、中国腊肠类和中国火腿类);酱卤肉制品(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熏烧烤肉制品(熏烧烤肉类和肉脯类);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
2.乳制品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乳制品包括3个发证单元: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3.饮料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饮料包括6个申证单元:瓶(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1)瓶(桶)装饮用水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不包括矿物质水;
(2)碳酸饮料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
(3)茶饮料包括: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制成的饮料,不包括以茶作为调味料加工成的各种茶味饮料,如菊花茶饮料等;
(4)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包括所有以各种果(蔬)或其浓缩汁(浆)为原料加工而成的的各种果(蔬)汁及其饮料产品;不包括原果汁低于5%的果味饮料;
(5)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包括以鲜乳或乳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含乳饮料,以蛋白质含量较高的植物果实、种子或核果类、坚果类的果仁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植物蛋白饮料产品;
(6)固体饮料:包括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体制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
对纳入准入管理的特殊用途饮料和固体饮料中的豆奶粉,暂不实施无证查处。无证查处时间另行通知。
4.糖和味精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糖包括以甘蔗、甜菜为原料加工制成的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以及经进一步加工而成的冰糖(单晶冰糖、多晶冰糖)、方糖。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味精产品是指以粮食及其制品为原料,经发酵提纯的含谷氨酸钠80%以上的产品。包括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强力味精和特鲜味精)。
5.方便面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包括油炸方便面、热风干燥方便面,不包括保鲜湿面。
6.饼干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饼干包括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水泡饼干;不包括烤馒头片,干面包片。
7.罐头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罐头食品包括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不包括婴幼儿专用的各类辅助食品罐头。其他罐头是指不在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范围的罐头产品,包括花生米罐头、琥珀核桃仁罐头、咸核桃仁罐头、盐水红豆罐头、八宝粥罐头、*肉蛋卷罐头、香菇*脚腿罐头、榨菜肉丝罐头和香菇肉酱罐头。
在“其他罐头”申证单元中,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产品尚未列入发证范围。如玉米罐头、板粟罐头、龟苓膏罐头等。
8.冷冻饮品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9.速冻面米食品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速冻面米食品是指以面粉、大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可配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等为馅料,经加工成型(或熟制)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各种面、米制品。不包括以肉、鱼为主要原料的速冻鱼丸、贡丸。
10.膨化食品
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膨化食品包括以谷物、豆类、薯类等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疏脆食品。分为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4种。
不包括:
(1)直接由水果、蔬菜(包括薯类、豆类等蔬菜)为主要原料,经真空油炸脱水等工艺生产的水果、蔬菜脆片;
(2)麻花、沙琪玛、鱼皮花生;
(3)经过膨化工艺,但最后粉碎成粉状的产品,如膨化米粉等。
三、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包括:
(1)糖果制品
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2)茶叶
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共9类产品。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3)葡萄酒、果酒
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4)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