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肠衣操作规程
一、浸洗: 将半成品进入清水池中或桶内洗涤多次,必须清除肠壁的不洁物质。应少浸多洗,浸洗时间根据气候条件、肠壁好坏适当掌握。
二、灌水分路:该工序是整个肠衣成品加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灌水分路把口径的大小分得准确,同时要注意检查质量,以便成品符合出口规格标准的要求。
灌水分路的工人要经过技术培训,能比较熟练的掌握出口标准的技术。
三、测量口径: 测量方法是先将肠衣灌满水后,两手紧握两端,双手距离约0.3米左右,依照肠衣的自然弯度对准卡尺测量。必须勤抄水多上卡,对下列不同情况的肠衣要准确分路:
硬皮肠衣:在卡尺内满而不碰卡者为本路分,满卡而不动者应大于本卡一毫米。
松皮肠衣:拢水上卡不再扩大者,应为本路分;拢水继续扩大者,视肠衣口径确定路分;
洒水肠衣:虽然洒水而肠衣不扩大者应为本路分(同时注意是否反皮,反皮者必须反转过来后再正确分路)。
四、成品规格:
三分路:(口径为三个毫米为一个路分)
一路:24/26,二路:26/28,三路:28/30,四路:30/32,五路:32/34,六路:34/36,36以上毫米,七路:36/38,八路:38/40毫米;
四分路:(口径为四个毫米为一个路分) 36/39毫米,39/42毫米;
五分路:(口径为五个毫米为一个路分) 36/40毫米;
路分组成:一路为25毫米,二路为27毫米,三路为29毫米,四路为31毫米,五路为33毫米,六路为35毫米者为中心成分。
例如:三分路猪肠衣以五路32-34毫米为例,32毫米为小双分占一把的10-25%(不得多于25%,)33毫米为中心分占50-70%,34毫米为大双分占10-25%(不得少于10%)。
五、灌水分路的品质要求:
(1) 肠衣上遗留物即粘膜肌层与粘膜层必须完全刮净(粪污垃圾);
(2) 凡失去拉力和韧力(俗称横竖劲)或形状不正常,或有显著筋络(如紫筋、黄筋、不透明的大麻皮等),及次色、黑条、泥条、靛点等不良品质与颜色的肠衣都必须随时剔除。
(3) 粪蚀、粪兜、盐蚀应随时割除,遇有刮伤容易挤破者,部分割除,如系整节就全剔除。
(4) 软洞:不论大小和身骨软弱者不能带;
(5) 破洞的定义处理:
沙眼:直径为一毫米以下的硬孔;
硬洞:直径为2毫米左右;
破洞:直径为3毫米者;
软洞:灌水后拢水时继续扩大者;
尾洞:一端十公分之内的破洞。
猪肠衣成品直径在一毫米以下的硬沙眼不限;2毫米左右的硬洞在4米以内可带1个;在4米以上的肠衣可带2个(两个洞的距离在0.5米以上)。
(6)弯头:弯形横平在20毫米左右者可带半个或一个,在10毫米左右可带2个。
(7) 破头(毛头)一定要割齐。
(8) 干皮:有轻微点滴干皮不在一起,挤不破而不丢去韧性者可以带。但大块显著或集在一起者,不能带。
(9) 盐蚀不论轻重,一律不准带。
为防止出现短码,个别节难以处理,如一节4米肠子中有1米带大的归大不归小,4米以上带大1米者归小不归大,在个别节处理困难的情况下,3米以下隔路带小不算缺点。
六、色泽:淡粉红色、白色、乳白色、浅黄色。
七、 配量尺码:
(1)配量尺码应随时剔除次色力求色泽每把一致;
(2)量码前,将长短分开,量到长码时不能随便动刀开割,要多上短的,节约原料,死扣要解开。
(3)大把长度为91.5米,上下幅度差各1米即90.5-92.5米为合格,否则以不合格论,小把长度为12.5米,上下幅度差各0.1米为合格,否则以不合格论。
(4)节头:大把每把不超过16节,每节不短于2米,小把每把不超过3节,每节不短于1米(注:1路-5路为18节,六路以上为16节)。
八、盐渍缠把:盐渍时先将所有节头批开,上盐均匀适量然后置于筛内,缠把时应随时检查肠衣色泽,每把力求一致,如发现次色,应随时剔除,如有打结必须解开,大把肠衣来回折叠扎把。
九、装桶:装桶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和工作帽,洗手后方可操作,每桶150把,小把每桶600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