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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12/30 14:37:00 来源:网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承担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

三、监督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化妆品相关标准的执行,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辖区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四、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中药材质量,监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

五、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稽查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产品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制度,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六、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七、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发布相关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推进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

八、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 设 机 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设内设机构 10 个、直属机构1个、派出机构21个:

一、内设机构10个。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修志、对外接待、新闻宣传、综合治理、信息审核、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与智慧党建系统的对接融合;配合监测舆情信息;负责项目经费、预算决算、绩效评价、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机关后勤、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工作、罚没物品管理工作。

2.组织人事科

负责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离退休干部管理,承办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备案和侨务、外事、职称工作。

3.综合协调科

负责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对有关部门、各街道履行食品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组织计划、综合协调、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和培训,调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统一受理、分派、督办投诉举报和交办转办、协查协办案件,跟踪、分析、统计办理情况;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和发布;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统筹协调抽样检验工作;承担综合业务文稿的撰写、报送,开展综合业务调研工作;受局委托组织检查、指导、考核、督办各业务科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4.政策法规科

负责制定本局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本局案审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申请强制执行工作;统筹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依法治区、普法宣传教育、政策法规解释调研、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工作。

5.审批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

6.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负责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行政许可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负责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质量检测、评价性及专项抽样检验工作;配合做好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生产加工环节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依法查处本科室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生产加工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召回制度。

7.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

负责食品(含肉品和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酒类)、保健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流通环节行政许可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食品、保健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评价性及专项抽样检验工作;配合做好流通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依法查处本科室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食品、保健食品流通环节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监督指导派出机构落实食品、保健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8.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

负责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制度和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重大活动安全保障、评价性及专项抽样检验工作;配合做好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依法查处本科室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食品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派出机构落实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9.药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组织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评价性及专项抽样检验;负责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药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中药材质量;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制度;监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品经营(零售)行政许可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配合做好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依法查处本科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监督指导派出机构落实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10.医疗器械与化妆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的执行,负责辖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二、三类)、使用单位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辖区内化妆品申请企业整理归档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收集上报化妆品安全信息;负责医疗器械、化妆品评价性及专项抽样检验工作;承担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零售门店)和备案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配合做好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依法查处本科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领域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监督指导派出机构落实医疗器械经营门店、化妆品批发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二、直属机构1个。

组建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大队(简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大队),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行政执法机构,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稽查制度,依法查处重大违法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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