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大省的发展目标,为适应我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发展的形势要求,加快产地认定进程,夯实产品认证基础,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实际,特制定《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实施细则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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