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第四十条及其解读,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准取消食品委托加工备案事项。
特此公告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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