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的格式编写。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兰、叶开富、陈小聪、周国新、韦刚、叶丛佑、刘永强。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留胚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稻谷或糙米为原料,经留胚工艺加工制成的大米,不适用于籼米以外的红米、墨米、糯米等。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50 稻谷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36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
GB/T 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810 糙米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