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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11/14 16:20:00 来源:网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工作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 (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开展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参与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 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 负责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 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 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 贯彻实施全市医药经济产业政策;参与制定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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