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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带小伤” 消费者维权获补偿

2017/1/6 14:42:00 来源:网友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接到消费者江女士的投诉,称其在分局辖区某汽车4S店订购了一台汽车,提车后按合同与4S店员工一道去给车辆上牌。上完牌后,江女士很高兴地端详起自己的新车,却在新车右侧车尾发现了两三道轻微的划痕。想到自己新买的爱车居然“带小伤”,江女士觉得难以接受,当即与店员回到4S店,要求更换新车。店方称提车就是车辆完成交付,划痕怎么产生的现下并不能够认定,只能将车辆抛光抹去划痕。江女士不能接受店方的说辞,于是投诉到东城分局寻求帮助,要求换车。

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致电汽车4S店进行沟通。工作人员与江女士就车辆认知、使用等方面交换了各自的看法,待江女士心平气和后,就事情的解决给予了适当的建议。最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江女士与店方在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下达成了一致:4S店对汽车特别是划痕部分免费进行抛光等维护,另赠送江女士车辆保养工时抵用券200元。江女士对此表示接受。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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