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
【发布日期】 2016-12-26
【生效日期】 2017-05-01
【效 力】
【备 注】 http://www.zjrd.gov.cn/zyfb_1/cwhgg1/201701/t20170109_58956.html
《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23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