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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2016年12月22日)

2017/2/6 14:25:00 来源:网友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食药监稽〔2015〕271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最高人民法院、省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联合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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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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