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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配套制度的通知(新牧畜字〔2017〕6号)

2017/2/8 13:39:00 来源:网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6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及种畜禽场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种畜禽场转型升级,切实提高我区种畜禽生产水平和质量,我厅结合全区种畜禽生产实际,制定完善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场验收标准等相关配套制度,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牛场验收标准(试行)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马场验收标准(试行)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羊场验收标准(试行)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猪场验收标准(试行)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禽场验收标准(试行)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鹿场验收标准(试行)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蜂场验收标准(试行)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工作流程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评审专家库管理制度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填写说明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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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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