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粤府办〔2017〕9号
【发布日期】 2017-01-26
【生效日期】 2017-01-26
【效 力】
【备 注】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702/t20170213_692566.html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总体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商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