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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豆制品豆芽实行亮证经营

2017/2/21 16:19:00 来源:三秦网

  昨天,记者从西安食药监局获悉,西安豆制品、豆芽将实行授权销售、亮证经营制度。

   豆制品、豆芽授权销售、亮证经营制度是指获得豆制品生产许可证、豆芽生产备案证(生产许可证)豆制品、豆芽生产者,同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豆芽经营备案登记证、食品摊贩登记卡的销售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协议后并向销售者授予销售权利,销售者在经营场所亮证经营的制度。销售者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授权销售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豆芽经营备案登记证或食品摊贩登记卡。未经生产许可或登记备案的企业生产的豆制品、豆芽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豆芽经营登记备案或食品摊贩登记卡的销售者,不得在市场销售。

   销售豆制品、豆芽可以不进行包装。豆制品、豆芽销售者应当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标示相关信息,如实公布豆制品、豆芽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批发者名称或者姓名等相关内容。产地标示到市县一级或者生产厂家的具体名称。销售预包装的豆制品标识标签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销售预包装的豆芽应当符合农业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70号令)规定。除必须要标示的信息外,销售者可以自行决定增加标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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