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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85号)

2017/3/14 14:06: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5年12月30日公布的《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   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pdf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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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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