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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水体函【2017】194号)

2017/3/20 14:13: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环办水体函[2017]194号

【发布日期】:2017-02-1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3月26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冉丽君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869

传真:(010)66556262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张明慧

通信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26962

电子邮箱:mhzhang@craes.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   《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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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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