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务院
【发布文号】 国务院令第676号
【发布日期】 2017-03-01
【生效日期】 2017-03-01
【效 力】
【备 注】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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