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安监总政法﹝2017﹞15号
【发布日期】 2017-03-0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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