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文号】 内农牧医发〔2017〕57号
【发布日期】 2017-03-0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nmagri.gov.cn/zxq/xztz/651853.shtml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
为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提升安全用药水平,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兽药市场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