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知识资料 > 质量管理 > 质量管理相关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7〕42号)

2017/4/6 14:39: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2017〕42号

【发布日期】 2017-03-28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xjda.gov.cn/WS01/CL0117/19048.html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快推进构建“最严谨的标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科〔2017〕7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通知如下。

点击免费下载

责任编辑:Techoo-6
 推荐阅读

电脑版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1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