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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7/4/11 14:20: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4-10

【备    注】: http://www.sdfda.gov.cn/art/2017/4/10/art_3557_161462.html

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我局在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wangling@sdfda.gov.cn

二、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邮编25001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三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字样。

三、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531-88562022

附件: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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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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