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食药监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管。茶叶生产企业要以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为重点,严把质量安全关。
在督促企业切实依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方面,通知要求,茶叶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茶叶生产企业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生产茶叶不允许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也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茶叶。按照《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等规定检验污染物,重点是铅等项目,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