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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办理流程

2017/4/17 14:56:00 来源:山西日报

 近期,山西省进口企业对进口食品报检咨询频繁,为此记者采访检验检疫相关部门为企业答疑解惑。报检流程如下:

  进出口商备案。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备案。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http://ire.eciq.cn

  报检。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合同、装箱单、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原产地证、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检验检疫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文件等报检材料。

  检验检疫。检验检疫部门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包括现场查验、监督抽检、标签检验等内容。

  出证放行。检验检疫部门根据现场查验、监督抽检、标签检验等合格评定程序判定进口食品是否合格。

  食品进口与销售记录。进口食品进口商应按要求建立完善的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并严格执行。

  主动报告。进口食品企业应按照要求向检验检疫部门实施质量安全主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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