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4-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xizangfda.gov.cn/WS01/CL0025/1633.html
各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发展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