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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6号)【2017-05-01实施】

2017/4/24 15:14: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该条例的顺利贯彻实施,规范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组织制定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及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样式,已于2017年4月14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7年5月1日起试行。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联系。

附件:1.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2.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样式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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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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