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知识资料 > 质量管理 > 质量管理相关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

2017/4/26 15:17: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 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

【发布日期】 2016-06-14

【生效日期】 2016-08-01

【效    力】

【备    注】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于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陈吉宁

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绍史

公安部部长 郭声琨

2016年6月14日

点击免费下载

责任编辑:Techoo-6
 推荐阅读

电脑版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1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