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2017〕37号
【发布日期】 2017-04-1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7/4/24/art_285_12861.html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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