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要求,河北省质监局研究决定,自今年4月起,取消我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
该项收费取消后,发证检验工作不会停止。各承检单位仍将按照相关要求,对许可证送检产品进行检验,包括发证、延续、先证后核等。为方便结算,各企业提交发证检验样品时,需提供受理决定书、审查计划等复印件,并进行确认。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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