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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7〕26号)

2017/5/2 15:23: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办〔2017〕26号

【发布日期】 2017-04-0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704/t20170424_702093.html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规划引领。根据《广东省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省农产品加工总产值应达到1.65万亿元,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为2.6∶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分析,科学把握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律,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和现代农业布局,推进形成区域布局合理、功能定位准确、梯次结构互补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新格局,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

二、提升特色农产品加工科技水平。要突出我省南亚热带特色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扶持建设一批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项目,打造广东农产品加工品牌。要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切入点,推动科研与产业、企业结合,创建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联盟,携手开发、共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支持我省科研院校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研发,开发一批适合广东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需求的先进装备。

三、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各地要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粤台农业合作园区等平台,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进园入区集聚发展,鼓励注册集体商标,打造园区品牌。积极推动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区域农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支持粤东西北地区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一批集生产、加工、流通于一体的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集群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鼓励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区,加快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产品及加工装备创新和转化,推进农产品加工服务业发展。

四、强化政策扶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财政、税收、金融、用电、用地等扶持政策,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大力投入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引进先进适用的加工技术及设备,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补贴。保障农产品加工用电,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要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园区用地。每年有计划地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质量品牌提升项目,带动行业发展整体水平提升。省农业厅要发挥牵头作用,重点做好规划、管理、服务和工作督导,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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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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