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办函〔2017〕140号
【发布日期】 2017-04-25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xa.gov.cn/ptl/def/def/index_1121_6774_ci_trid_2397954.html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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