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食品生产小作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GB/T23734-2009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2015年第16号)》和《盐城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盐政规发[2017]4号),我局制定了《盐城市食品生产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及《盐城市食品生产小作坊现场核查标准》,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果有意见,请在2017年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局。联系电话:0515--89805326,89805306,电子信箱:13365189055@163.com.
附件:
1.盐城市食品生产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征求意见稿)
2.盐城市食品生产小作坊现场核查标准(征求意见稿)
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 9日